XXXXXXXXXXX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东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一个;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身份证上的地址)执照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委派和被委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进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登记日期;(三) 公司注册资本;(四)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