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XXXX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XXX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XX;住所: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货币资金XX万元,占 %(注: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实物XX万元,占 %,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位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在公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