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XXXX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XXX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六条 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XX;住所: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货币资金XX万元,占 %(注: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实物XX万元,占 %,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位。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五章 公司类型第十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根据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