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不动产测量成果质量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生产,提高我市不动产测量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图形数据库的正常运转,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舟山市全域范围内开展不动产测量均需根据本办法对不动产测量质量进行审核管理。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不动产测量的质量审核管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经办不动产测量成果质量审核管理。各级国土资源局对不动产测量地理信息成果和房屋面积进行审查和把关,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不动产测量质量进行审核管理。第二章 不动产测量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测量、宗地(海)图和分户房产图的测绘、面积计算、不动产测量报告的撰写.第五条 不动产测量工作应严格执行最新的《地籍调查规程》、《地籍测绘法律规范》、《房产测绘法律规范》、《海籍调查法律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以及其他不动产测绘相关标准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一)控制测量.对土地及其房屋等定着物,控制测量的技术、方法和精度指标根据《地籍调查规程》执行。对海域及其房屋等定着物,控制测量技术、方法和精度指标根据《海籍调查法律规范》执行。过渡期间,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宜采纳地籍图的坐标系统和投影方法,并适时建立与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的转换关系。最终测量成果须转换到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二)界址测量。(1)应基于不动产类型、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切身利益、不动产管理的需要等条件选择界址测量的精度。对同一权籍要素,假如技术标准之间的精度要求不一致,宜以精度要求高的规定为准。(2)依不同的界址点精度要求选择不同的界址点测量方法.具体的测量方法和程序根据各行业现行技术标准执行.(三)宗地图、宗海图和房产分户图的测制.不动产权籍图包括地籍图、海籍图及不动产单元图等,其中不动产单元图主要包括宗地图、宗海图和房产分户图(房产平面图)等。(1)宗地图的测制.以已有各种地籍图为工作底图测绘宗地内部及其周围变化的不动产权籍空间要素和地物地貌要素,并编制宗地图。测绘方法根据《地籍调查规程》执行,宗地图的内容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附录 D 执行.(2)宗海图的测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