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物流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总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的管理,理顺业务程序法律规范操作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一、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各分支机构应遵照集团及总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建立起文件化的管理体系,经总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报备企划部
文件化的管理体系须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1、财务制度;2、人事、行政制度;3、业务管理办法及流程;4、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计划及汇报:1、在上一年度(或月度)末,拟制工作计划、经营及管理指标等,于规定时间内报与企划部汇总报批
2、对批复获准的工作计划、指标等,再分解到本分支机构内的各个部门
所分解指标要求明确、具体、量化,有可操作性
3、每月 25 日前根据公司固定格式上报本分支机构的月度报告(如遇节假日,应提前一、二天上报)
4、遇有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公司总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实行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人事工作1、招聘辞退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总公司提出招聘申请(应包括招聘岗位名称、名额、性别、工资待遇年度招聘计划完成情况等),获得批准后,即组织信息发布、初试筛选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发往总公司
2、日常管理经批准录用的员工,各分支机构除了要为其办理各项手续外,还需在内部为其建立人事档案,以备日后查阅及管理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依照集团、公司及自身的管理制度负责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奖勤罚劣,并将奖罚情况以书形式于每月 22 日前报总公司备案
3、员工培训员工培训工作应按年度公司制定的培训计划执行,对于已完成的培训,需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情况报备总公司存档
4、人员选拔及调整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做好内部人员的业务指导,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沟通
四、行政工作1、对外关系 未经总公司同意,任何分支机构不得对外开展诸如合作等正常业务以外的事项,如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