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各岗位工作职责艺术设计学院行政和教学岗位主要包括党支部书记、院长助理、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教学秘书、辅导员、教辅(实验管理员)、老师、班主任等
参照校人事处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工作具体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本院党支部日常工作,抓好师生党员进展与学生管理工作
党团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并监督党的教育方针的正确贯彻、执行
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党员进展与培育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学生工作:指导辅导员队伍,开展各项学生工作
对本院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加强德育工作,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制定和执行学风建设方案,评估学风建设成果
指导学生会、青协等组织开展运动会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
建设与管理好辅导员队伍,同行政协调配合,保证各项行政任务的完成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常常听取职工对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关怀群众,协调有关方面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完成学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助理工作职责:院长助理协助院长搞好日常教学、管理和产学研等工作的执行
协助院长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工作;组织、贯彻和执行校、院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协助院长做好年度和学期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组织管理学院教学运转中各教学环节,监督教学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
协调并督促各教研室主任做好教学及科研工作
协助院长做好招生宣传和管理工作
组织好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调查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映,常常听课,检查实践教学,掌握教学质量情况
协助院长及有关领导做好人才的引进、使用、考核、晋级等工作
在院长的指导下,做好我院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