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加强节能环保管理, 提升节能环保综合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环保事故的发生, 保障节能环保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节约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可持续进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项目部内部用水、用电、用油、用材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管理。 第 二 章 节 能 环 保 组 织 建 设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节能环保领导小组, 全面部署项目节能环保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项目部节能环保办公室设为工程部, 全面负责项目节能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第六条 项目各部门应设定节能环保专兼职岗位,负责本部门节能环保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 节能环保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二)统一部署项目节能环保工作; (四)督促各部门节能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处理有关建议; ( 五)对各部门节能环保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第八条 节能环保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对上级有关节能环保法规、政策和文件的传达和贯彻,掌握节能环保工作动态; (二)承担项目部节能环保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节能领导小组各项决议; (三) 负责节能环保监测统计信息、资料的核实和上报; (四)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节能环保目标、行动方案、推动计划和措施,并予以实施; (五) 拟定对各部门节能环保工作及目标的考核标准, 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第 三 章 节 能 环 保 监 督 管 理 第九条 遵守国家关于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依法接受上级节能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 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十一条 每季度及时上报节能环保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 加强节能环保监督管理, 定期分析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以减少能耗及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三条 法律规范原始记录工作, 妥善保管各种记录台帐,便于必要时的核对及上级部门检查。采纳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的原始数据应留存备份,防止数据质量丢失。 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提高节能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