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农业局苍农〔2024〕155 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农业局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和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法律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经讨论,特制定《苍南县农业局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贯彻执行
附件:苍南县农业局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主题词 : 农业 效能建设 责任制 通知 抄送 : 县“两提高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0 年 11 月 22 日印发 附件:苍南县农业局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农业工作良好形象,根据“公开、便民、热情、高效"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对行政审批岗位实行效能七项制度
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所有窗口要根据岗位设置实施全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 制定岗位责任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三条 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窗口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局的规章制度,严格根据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二)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三)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仔细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四)熟练操作和仔细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常常保持良好状态;(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连接非法网站,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使用各种软件;(六)尊重人民群众,妥善解决矛盾,避开发生争吵;(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窗口负责人职责(一)了解和掌握本窗口运作情况,负责本窗口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行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