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四篇出资协议书篇 1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等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省市区街号楼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或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
经营范围为: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元,每股发行价丿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1
认购股,占股份总数%;2・认购股,占股份总数%;3
认购股,占股份总数%;4
认购股,占股份总数%;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设立费用由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
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评估师将标的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1・对届期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4
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5
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6
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7
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份,发起人各执份,份具有同等效力
(盖章):(签字):住所:住所或居所: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