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临时用于北京项目筹建期间,凡在北京管理公司账户列支的各部门、公司皆适用于该制度。 公司费用管理通过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行政管理三种方法(相关解释见第八章)。除公司特别规定的项目外严禁先列支,后报销。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在报销时扣除该费用金额. 本制度执行基本原则,制度凡无明示则禁止,需申请批准后执行。 第一章业务招待费 第一条、 招待费是指招待客人而产生的的支出,包括餐费、礼品/金、娱乐活动、旅游景点门票等。职能部门的招待费采纳预算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经营业务部门的招待费实行预算管理和额度管理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条、 招待费用发生前,采纳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一)向行政领导提出本次费用计划(特别情况可事后补办,如领导出差等),单次费用金额≥200 元必须采纳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①事由②参加人数③发生次数④估计金额. 第三条、 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第四条、 招待费报销须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无此表财务作退回补办相关手续处理,出差期间的招待费须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第五条、 如有高一级别主管人员参加,须有最高一级主管作为报销人. 第二章办公费 第六条、 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办公费实行额度管理与预算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部(电脑及耗材由系统管理员)在预算额度内按需求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八条、 行政部设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采购申购单》(见附表六)报行政部审核,并经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后到定点单位采购。 第九条、 行政部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第十条、 行政部建立领用大金额办公物品登记薄,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自行采购有关办公用品,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三章通讯费 第十二条、通讯费(含网络、邮寄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安装、使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