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中心岗位职责一、负责工程款的收取工作:(1)中期款的收取:按合同各期及增减项变更收取工程款.(2)尾款的计算:把该客户的合同金额和增减项进行拉通计算出总应交款额(包括计算增项管理费、减项管理费及退还减项管理费),再核算出该客户能否享受原优惠,扣除已交款额后计算出客户应交(退)的尾款金额二、负责项目经理借支核定工作:以合同的基础部分和增减项为基数,按公司规定的领款比例核定每次可领工程款额。三、负责工程完工结算工作:(1)结算时间 每周星期二之前接收到的项目经理交来工程结算单及其附件(工程增减项变更表、工程质量评分表及客户中心回访记录),即可在本周星期五进行结算。在星期二以后交来的工程结算单一律在下周星期五进行结算。(2)结算比例的确认 根据工程质量评分表的分数、客户享受的优惠项目经理应承担点数和客户服务中心回访的客户意见等等以及其它特别条件确认。四、按完工施工场地收款情况,填制完工施工场地收款情况明细表,以备做项目经理结算及完工提成。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第四章 薪酬制度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 10 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5 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 10 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 5 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酬劳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酬劳,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酬劳。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