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奖罚制度第一条 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施工场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施工场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 20 元;再次脱岗罚50 元;劝说无效的调离施工场地直至开除。第二条 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 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 50 元;劝说无效的调离施工场地直至开除。第三条 为防止施工场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 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施工场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四条 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 10 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 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 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六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 50 元/人,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 20 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 10 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 100元。 第七条 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 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 10 元进行累计罚款。第八条 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 100 元/次,特别是幕墙及脚手架作业班组;加倍处罚。第九条 所有职工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执法部门的一切费用外,公司给予 200~1000 元的罚款,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第十条 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 300 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 100 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 500-1000 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