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襄阳市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表承办人情况 承 办 人 联系电话 聚餐事由聚餐人数承办时间承办地址厨师情况 姓名联系电话健康情况培训情况主要食物及菜谱村委会检查 意见 村委会(居委会)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检查督导意见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聚餐完毕 安全情况 报告 村委会(居委会)签字: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① 承办方式:指家庭自办. ② 聚餐完毕安全情况报告:指聚餐过程中是否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的报告,如未发生则填“无",否则应如实填写。 附件 2 襄阳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为确保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人员饮食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如下食品安全告知承诺: 一、集体聚餐承办人对聚餐人员的餐饮安全负责。 二、厨师应身体健康合格,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加工备餐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三、严禁使用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四、备餐使用的工具清洁、卫生,餐具(碗筷)等器具煮沸 5 分钟消毒,并放到洁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五、洗碗、洗菜、切菜等备餐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六、食品原料及配料从正规渠道采购,购货索取票据留存 7天备查。 七、所有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厨房内外环境洁净、卫生,食品加工备餐过程中,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九、聚餐过程中,禁止 和劝阻 为聚餐人员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要饮酒。同时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及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 十、 其它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村委会(居委会) 集体聚餐承诺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注: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集体聚餐承办人,一份交所在地乡镇办存档.附件 3襄阳市农村(社区)集体聚餐备案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序号承办人联系电话承办地址承办时间承办人数承办事由现场指导监督情况聚餐安全情况报告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