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勘测设计讨论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员工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明确开支标准,控制费用支出,法律规范员工差旅费管理,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员工因工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受领导派遣或为完成工作任务,暂离工作场所赴国内异地完成指定的工作事项或任务的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部在岗员工(含返聘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内异地临时性出差,以及员工赴院在建项目施工场地连续工作不超过院部现场设代补助标准规定的时间。第四条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附表一)。院各独立核算单位(分支机构及设计分院)员工出差申请单须经所在单位领导签批,费用计入各单位;费用由项目承担的则同时须项目经理(或设总)加签;费用由院承担的,3 人以下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领导签批或加签,4 人(含 4 人)以上者还需主管院领导加签。若主管院领导外出,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请示后代签,报销时须经院领导补签。无出差申请单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第五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七条 出差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由对方单位承担的,报销人必须持有原交通票据复印件(或登机牌),并按规定办理报销审批手续后,方可领取相关补助。第八条 各部门应法律规范履行出差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廉洁自律,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差旅费。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指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含用于市内交通的地铁、出租车、公共汽车、班车等)。第十条 出差员工应严格根据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员工乘坐交通工具分类表 交通工具岗级火车、高铁、动车轮 船飞 机其他交通工具八岗及以上员工普通软席车、高铁、动车二等座二等舱经济舱据实报销七岗及以下员工硬席车、高铁、动车二等座二等舱经济舱据实报销第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任务缓急情况,合理安排、严格控制乘坐飞机。员工出差提倡乘座费用相对较低的交通工具。乘座飞机时应选乘合理时间范围内高折扣机票。团队出差时应统一出行。第十二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