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授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培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位申请者应为在学制内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讨论生
第三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一般应在预期答辩日期前四周向所在学位评定分会提出申请;“盲评”论文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根据当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通知》要求提交论文,进行申请
申请者应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提供相应材料,所有材料齐全,方可进行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由学院讨论生秘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可以送审;其中“盲评”论文审查合格后,由学院汇总交讨论生院学位办,进行论文送审工作
审查的主要内容为:1
所有申请资料是否齐全;2
申请者的讨论方向及论文内容是否符合所申请的学科、专业培育方案的要求;3
申请者是否已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4
申请者是否已按要求独立完成了学位论文;5
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是否符合学位条例的要求;6
申请手续及材料传递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条 学位论文评阅(一)非“盲评”论文由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以及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质量评价表寄送经学位评定分会批准的论文评阅人,要保证评阅人有足够的评阅时间(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 15 天)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有 2 位评阅人,其中应有一位校外单位专家
评阅人应选择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中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工作仔细负责的副教授以上或企业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评阅人的姓名应对学位申请者保密
评阅意见书应密封传递
(二)“盲评”论文评阅见当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通知》
(三)学术评语具体要求见《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