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概述 1、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2、见证取样检测标准、依据检测项目依据文件/标准水泥物理性能检测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GB/T2024—2024《白色硅酸盐水泥》 GB/T3183-2024《砌筑水泥》 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聚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5—2024《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2419—2024《水泥胶砂流动度测验方法》 GB/T8074-1987《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 GB/T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力学性能检验 GB1499
1—202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
2—202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3014—1991《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