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第一章总 则1.为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法律规范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法律规范管理目标是法律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保障服务对象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保障服务对象获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满足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相关方面的需求
5.本法律规范是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和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第二章 质量管理基本要求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法律规范管理包括机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器械仪器设备管理、药品和避孕药具管理、技术服务过程管理、技术服务文书档案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等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设立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组织,配备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制定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机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逐步引入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创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组织的建立和质量管理标准、法律规范的组织实施
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是本机构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成员,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的实施者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考核评估、信息反馈机制
对工作结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