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法律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条相关定义: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打印机、条码打印机、扫描仪、扫描器、ZIP 机、MODEM、UPS 电源等;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日常管理第三条 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 UPS 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四条 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第五条 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
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电梯、空调等)分开
第七条 公司办公人员严禁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
(申请使用人员除外)第八条 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打雷闪电时应临时关闭电脑系统及周边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
第十条 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第十一条 电脑出现故障时请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及时交 IT 部,IT 部在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安排到现场处理
第三章 软件管理第十二条 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
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第十三条 公司的 ERP 系统、财务及其它正版软件一律不外借
第十四条 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