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设施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一)为了确保公司 IT 设施维修管理法律规范化,提高 IT 资源使用效率,明确维修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中所指 IT 设施包括公司办公用电脑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脑外围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弱电设备(监控、门禁、考勤、消费机、电话)、网络设备(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通讯线路(网络通讯线路、电话通讯线路)等设施
(三)公司 IT 设施维修工作由总经办 IT 负责
第二章IT 设施报修和维修流程(四)设施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先作简易处理,如不能排除故障的,应立即填写《IT 事务处理申请单》并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后送交 IT 处理
通讯公司在OA 系统中提交申请,光电和天线公司填写纸质《IT 事务处理申请单》 提交申请
(五)IT 接收到《IT 事务处理申请单》后,应立即与报修部门联系,初步了解故障及影响工作程度,确定维修时间安排并征得报修部门同意
(六)IT 人员经过修理后,无须外协维修即解除故障的,由报修部门验收并签字确认
(七)如经初步维修,推断属于硬件故障须外协维修, IT 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或相关外部维修单位进行修理
(八)修理前维修单位需先报价,由总经办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维修
(九)针对于现场维修,IT 负责确认所用配件材料的名称、规型型号和质量情况
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维修
(十)维修完毕,IT 先验收合格后,由报修部门验收,并在《IT 事务处理申请单》签字确认
(十一)如由于距离或时间原因,IT 无法直接派人对外埠设备维修时,IT 可通知外埠 办事处相关人员联系当地维修点进行维修,相关人员维修费用自行报销
第三章 IT 设备维修注意事项(十二)数据安全问题
1、 IT 在维修设备前,须事先告知报修人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
如须备份数据的,报修人应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