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充分、合理的利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2.定义2.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开或减轻事故损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损害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员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2.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公司为特别岗位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避开或减轻事故损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特种防护器具.3.职责3.1 公司安环部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负责制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审核各车间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3.2 公司采购部负责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与发放工作。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选择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安全鉴定证,有相关特别防护要求的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3.3 各单位依据本标准按时上报在岗员工的劳保使用计划,经安环部审核,报主管安全总监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按计划采购。未报计划者,不予采购.计划外或临时性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需经公司安环部审核,主管安全环保总监批准。3.4 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安环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到库房领用,并建立台帐,同时必须有领用人员签字确认。3.5 使用单位应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教育和监督本单位员工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6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4.劳动防护用品4.1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和标准4。1。1 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4。1。2 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其他防护用品按规定按岗位公用。4。1.3 对于各种学校来厂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