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部奖罚制度 *** 为提高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制造性,完善工作流程,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处罚制度 1)工作纪律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2)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处罚 20 元
3)设计员的工作任务由设计主管分配,同时会把设计要求交待清楚,设计师设计方案出来以后要与设计主管一起确认设计方案,经设计主管同意后才能出图样打板,设计主管上班时,设计员的设计图样必须由设计主管审核通过后才能打样,私自出图打样的,每次处罚 10 元
4)对于客户要求的设计,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时,必须向上级主管反映,经上级主管批推后才能更改客户的设计方案,如私自更改客户的设计要求的,每次处罚 50 元
5)要保持电脑文件的储存法律规范化、明细化,文件编号、文件格式、文件日期必须存放清楚,不得随便添加、删除文件,不得私自任意在文档中添加密码等
所有设计文件和重要发配原文件,必须进行存档及编号,出图之前各文档明细必须完整的记录存档 ,以便跟踪打板和每月电脑文件的统计,违反者每次处罚 10 元
6)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司软件、硬件、书籍、图文资料出设计室,经发现违反者,每次处罚 50—100 元
7)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闲杂人员进入设计部办公室,经发现违反者,每次处罚 20 元
8)保守商业机密,遵守职业道德,严禁泄露设计图纸图样、设计方案等重大商业机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外传,私自倒卖以及上传网络上盗卖公司生产图样设计图样,一经查实将对违反者第一次警告并处罚 500 元,第二次以上的作开除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还将进行经济赔偿公司损失并送公安机关
9)为了减少公司成本,出图样打版时要先试出其中一片效果以后,才能整体出图打样,违反规定者 20 进行处罚
10)未经设计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把工作任务转交给其他设计人员,经查实违反者,每次处罚10 元
11)工作上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