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由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6 个月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 20 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60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5 至 19 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 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进行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 3 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11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 1 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 20 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