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三医院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 为法律规范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为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下设组织,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和考评工作
其成员如下:组 长:王 乐副组长:胡志明秘 书:刘泽清成 员:陈建文、黄建铭、陈小戎、谢添成、陈海西、邱晖、陈川聪、 王歆峰、陈琴妹、洪文倩、卓秋贵、乐通城 二、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仔细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
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领导小组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集体讨论
3、对各科室推举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报医教部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
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教部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6、实施每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
相关资料报医教部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法律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