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 总 则1
1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我公司试生产阶段的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公司试车安全措施以及各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督促隐患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事故发生,保证人员安全和按时试车成功,特制订本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3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多晶硅项目的试生产,如公司现行有关制度与本制度发生冲突,执行本制度
4 试生产包括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备
5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6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 术语和定义2
1 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设备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2 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3 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4 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5 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6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不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生产安全以及试车进度的,且车间能够自行解决的事故隐患
7 主要安全隐患: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及试车进度的,且车间能够自行解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