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章 程(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市##实业##公司与##X、##X、##X、##X、##X 等 5 人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在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经##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X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市秦都区##小额贷款##公司,简称##X
第五条 住所:##省秦都区渭阳路中段邮政编码:##X第三章 公司经营 X 围及经营期限第六条 公司经营 X 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及其他依法经批准的业务
经营期限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满 20 年止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机关处核准、备案,并经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名称与出资情况第九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