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品牌热线贵宾套餐合作协议模板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开展 114 品牌热线套餐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合作原则双方仅在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X 围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双方互不对对方的其他债务或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合作内容乙方利用现有百事通系统及资源,针对##地区的十四个地州市提供以下服务:用户在省内拨打当地 114 呼叫(企业简称或企业自有品牌名称),乙方话务员将用户直接转接至甲方的指定上,全省 X 围内对于呼叫甲方的用户仅收取市话费
转接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 -- : ○ 周一至周日 : -- : ○24 小时 具体套餐资费及服务内容如下:○114 品牌热线贵宾套餐:1200 元/年企业品牌名注册分机号分配分机遇忙、无应答转接转接服务短信名片漏话短信提醒全省 X 围内提供 1 个企业简称或品牌名(含企业和个人)登记1 个3 个以内省内跨地区转接 500 次,本地转接不限2000 条条数不限以上套餐服务中超出部分收费标准为:全省转接服务费 1 元/次,短信名片 0
2 元/条,短信广告内容可修改
超出部分计费在甲方指定上进行托收,甲方托收为:
分机号分配及遇忙、无应答转接设置:区号分机顺振 1顺振 21、短信名片内容设置:漏话短信内容设置:漏话短信接收设置:产品功能说明:(1)品牌名注册:甲方可以注册 1 个全省唯一的企业简称或企业自有品牌名(含企业和个人),建议注册名设置为有明显企业标识或品牌标识的简称,方便前向客户记忆和直接呼叫
(2)短信名片:对所有拨打乙方 114 呼叫甲方品牌名的移动用户(含移动、联通、天翼手机及小灵通用户)进行甲方的名称、及促销信息的自动短信发送
(3)漏话短信提醒:在呼叫过程中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