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评审与决策程序篇本篇主要介绍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审议和审批程序,重点描述在贷款评审过程中的有关规定,明确在评审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内容与要求,通过法律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审议效率
本篇主要内容包括:贷款评审流程、评审部门审议、评审报告合规性审查、风险边界推断、独立委员路演审议和贷委会常设委员会议审议
第一章 贷款评审程序各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企业局、国际金融局和评审一、二局(以下统称评审部门)依据项目储备库、客户信用评审和贷款评审计划,开展贷款评审工作,贷款评审工作流程如下:第一节 贷款评审工作流程第二节 贷款评审计划 贷款评审计划是开发银行开展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一、 贷款评审计划编制原则评审管理局根据全行年度经营进展目标,贷款评审总量及行业、地区贷款评审结构,按贷款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编制贷款评审计划
二、 提出评审需求各分行、企业局和国际金融局依据评审计划编制原则,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年度贷款评审计划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量及项目的进展情况,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分批向评审管理局提出该部门的评审建议计划
各分行需要企业局或评审一、二局评审的项目,必须在征求其意见后才能提出评审建议计划
三、 评审计划的下达评审管理局负责根据评审部门提出的贷款评审建议计划,按项目优先等级,综合考虑地区、行业的贷款评审规模,按“谁评审,计划下给谁”的原则,按季编制贷款评审计划,上报行领导签批后印发
第三节 组织贷款评审评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重要和复杂程度,以及客户沟通的需要,组织贷款评审工作,评审部门负责人确定评审责任人、评审报告执笔人及核稿人,并配备其他评审人员
一、分行评审的项目,视具体情况,可以商请总行有关评审部门派员参加评审工作,协助指导评审工作
二、企业局或评审局评审由分行负责签订合同的项目,分行评审人员必须参加评审工作
第四节 评审调查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