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对食品贸易影响及措施 美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主要出口品种为水海产品和园艺产品,其中直接食用的产品贸易额为 14 亿多美元,500多个品种,直接出口企业 3000 多家,间接出口企业 1 万家左右
这些企业必将受到 FDA 新法规的影响
根据 FDA 规定的食品范围和登记注册的企业范围,涉及我国出口商品金额及企业数量将远远大于上述数字
我国也存在同巴西、特立尼达等国一样的问题,即中小企业数量过多
我国 90%的对美出口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的农产品出口总量占全省出口量的 10%左右,其中大部分是水海产品,很少一部分是园艺产品
这些企业的资产规模大部分在 2 亿元以下,其生产水准很难达到 FDA 新法规规定的标准,在贸易费用提高和准入门槛提高时面临困境
我国的检验、检疫力量相对不足,在 FDA 新法规的要求下,货物流通时间更会拖长影响了出口食品的品质
1FDA 新法规对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影响 (1)货物出口时间拖长,品质保障风险加大
FDA 新法规生效后,到香港的程序更复杂,所有产品到达港口前 2~8 小时(取决于运输方式),提交给 FDA“提前通报”以便 FDA 有足够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检查
海关报告和 FDA 的“预先通知”,可由海关的系统一起报送
两者内容重复,但“提前通报”要求 20 多个额外的内容,FDA 要求根据食品的单项,即提交“提前通报”,每个商品(相同的包装、质量、制造商)一个“提前通报”
而不是一批货提交一个“提前通报”
一批货则需要几个“提前通报”
例如虾,假如一批虾有 10 种不同大小,有去壳的和带壳的,则要提交 20 个“提前通报”
货运公司通常装载的货物是用卡车或集装箱来装载,通常是几个进口商的,假如有一个“通报”存在问题,则可能会导致几个进口商的货物被扣留,这就大大增加了食品质量保证的风险
(2)增加出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