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广东高新凯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合同书甲方: 广东高新凯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成北安北路 19 号 电话: 0750- 6693278 , 778 传真:0750- 6691361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合同内容:1. 合同有效期2. 代理类型3. 订货及价格条款4. 支付条款5. 代理条款6. 乙方待遇7. 客户开发条款8. 乙方义务与责任9. 甲方义务与责任10. 维修和服务11. 保密及知识产权12. 争议和解决13. 合同的终止14. 其他规定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 代理商订货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成为甲方生产的 HTPM 品牌精密滚动直线导轨副系列产品授权代理商,开展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如下:1合同有效期1.1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1.2乙方必须保证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度销售代理产品业绩不少于 500 万元,第二、三年度根据上一年度市场状况协商调整。假如乙方未成完成上述的销售额,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提前终止本代理合同。该销售额应以甲方实际收到的货款为准。1.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乙方在签约后 天内未与甲方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将被视为自动停止合作代理关系,此合同自动失效。1.4本合同除依法或依约定提前终止者,本合同于届满之日起自动终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任一方需以书面通知对方重新合同签订新的代理商合同。2代理类型2.1代理类型:区域性公司代理 2.2代理级别:普通 2.3代理区域:广东、广西、福建 2.4代理产品:LM12;LMW15;LG15,20,25,30,35,45,55,65 ;LV9;LGW25;LGS15,20,25;LGR35 等 各种规格型号的导轨、滑块以及协议期间甲方新开发的导轨副产品 2.5代理基本条件:2.4.1 具有符合代理本公司产品资格的法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4.2 具有不少于 30 平方米面积的经营场所;2.4.3 具备足够的注册资金,并向本公司预付不少于 20 万元代理销售启动资金,或向本公司提供等额抵押物业;2.4.4 对广东高新凯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TPM 品牌精密滚动直线导轨副系列产品有较全面了解;2.4.5 具有 1 人以上具有较丰富的销售管理经验的主管及具备产品销售经验的销售人员或队伍;2.4.6 财务状况良好(有周转资金和部分广告费用之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和债务;2.4.7 具备仓储、授权区域范围内互相配送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记录系统,能对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