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兵法》操注〈序〉 操闻上古弧矢之利,《论语》:「足兵
」《尚书》:「八政曰师
」《易》曰:「 师贞,丈人吉
」《诗》曰:「王赫斯怒,爰征其旅
」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
《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
」恃武者灭,恃文者亡
夫差、偃王是也
圣人之用兵,戢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
吾观兵书战策多矣,武所着深已
审计重举,明画深图,不可相诬,而但世人未之深亮训说,况文烦富行於世者,失其旨要,故撰为略解焉
〈计篇〉 〔操曰:计者,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计於庙堂也
〕子曰: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操曰:谓下五事七计,求彼我之情也
〕 一曰道,〔操曰:谓导之以教令
〕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民弗诡也
〔操曰:危者,危疑也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顺逆,兵胜也
〔操曰:顺天行诛,因阴阳四时之制
故《司马法》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吾民也
』〕 地者:高低、广狭、远近、险易、死生也
〔操曰:言以九地形势不同,因时制利也
论在〈九地〉篇中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操曰:将宜五德备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操曰:曲制者,部曲、旗帜、金鼓之制也
官者,五官之分也
道者,粮路也
主用 者,主军费用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操曰: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那么胜也
索其情者,胜负之情
〕曰:主孰贤
〔操曰:道德、智能
〔操曰:天时、地利
〔操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吾以此知胜负矣
〔操曰:以七事计之,知胜负矣
〕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操曰:不能定计,那么退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操曰:常法之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