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行政》读书笔记弗雷德里克森个人简介H·乔治·弗雷德里克森,美国当代著名的公共行政学家、西方新公共行政学派的旗帜性人物。他曾先后执教于雪城大学、南加州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和马里兰大学,还是堪萨斯大学埃德温 ·斯滕尼公共行政专业特聘教授。在学术职务方面他曾担任美国公共行政学会会长、美国著名公共行政学术期刊杂志《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主编。在行政职务方面曾担任东华盛顿大学校长、密里大学公共与社区服务学院院长、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副院长。同时,也是《新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的精神》、《公共行政与社会正义》等多部享有盛誉的公共行政学专著的作者。基于弗雷德里克森在公共行政学领域的卓越贡献,他于 1990 年荣获美国公共行政学会和全美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学院联合会颁发的特别讨论奖,于 1992 年荣获美国公共行政学会颁发的德怀特·沃尔多奖。《新公共行政》是弗雷德里克森的扛鼎之作,这部著作最大的特色在于这是国外首次对新公共行政思想进行总结和评价。20 世纪 60 年代,在动荡不安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科学,也面临着时代的挑战 ,学者们都在反思传统的公共行政,讨论公共行政未来的进展方向和远景,谋求变革与创新成为必定趋势。弗氏在新公共行政的进展中一直起着核心的作用,他于 1980 年在总结了自己数十年对公共行政的思考的基础上,出版了《新公共行政》一书。书中系统的阐述了新公共行政的理论,将一些新的理念和观点引入到公共行政中,其中社会公平就是新公共行政的一个核心理念。弗氏的《新公共行政》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与理论借鉴意义。弗雷德里克森“新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观点(一)社会公平复合理论社会公平复合理论是弗氏新公共行政思想的重要容,他以社会个体的公平问题作为理论原点,进而从更为宽阔的视野进一步阐释公平理论。弗氏认为社会公平包括单纯的个人公平、分部化的公平、集团的公平、机会的公平和代际之间的公平。单纯的个人公平强调的是社会个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所有的社会成员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影响而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任何人不得僭越这一原则而凌驾于他人之上。分部化的公平是正视不平等现实而实行的一种调节手段,即不同人群之间予以区别化对待,同等人群之间予以平等化对待。这种公平价值观比较适用于实行劳动分工的复杂社会,其行为貌似不公平,实质却是在促进公平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