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的预备通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动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法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市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会议统一部署,拟于 12 月下旬开始,由委领导、委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1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会议精神,制定本地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2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24〕124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24〕123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质量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责任追溯机制情况;3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24〕118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市住建委《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查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投标弄虚作假、不履行中标承诺、代理机构不法律规范从业、评标专家评标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4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活动情况;5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1
(二)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