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4作者: 时间:2024-07-03 点击数:4350 来源: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法律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 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 规定。 三、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纳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 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采纳权责发生制。五、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 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根据本制度规 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 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 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七、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 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 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 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八、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根据月度和年度编制。(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 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 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 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