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视野2019·4(下)关于新时代背景下深化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王桂琴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执法规范化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县级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办案的最前沿,新时代给公安机关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必须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把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机关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现笔者结合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实践,就新时代下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个人思考。关键词新时代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调研报告作者简介:王桂琴,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311一、查找短板,正视不足,在破解难题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当前形势下,县级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中还存在的诸多短板和弱项,需要我们正视问题不足,牢固树立全局化、系统化的思维,紧扣全省“1.17”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推进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针对“发展不平衡、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制度不完备”三个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围绕“创新突破、深化改革、执法短板、执法保障、‘关键少数’”等五个方面的新提升,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狠下功夫,极力打造今后3年“阳光警务”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笔者认为,当前县级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和弱项。(一)执法理念还存在偏差执法工作是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事关公安工作全局。但是,县级公安机关的一些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还存在着抽象重视、具体忽视的问题,说起来坚决,做起来随意。工作中,离开具体执法行为都重视,一遇到具体执法行为就忽视了规范执法的要求。(二)能力素质还不适应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执法质量的好坏。当前,部分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素质与执法规范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主动学习意识不够。思维陈旧,不能与时俱进,对新法律、新知识、新要求不学习不领会,凭经验办事。二是调查取证能力不足。有的民警执法办案时,该问的不问,该记的不记。有的案件因为调查不及时,取证不全面,导致案件无法办理,久拖不决,引起当事人信访、投诉,造成工作被动。三是程序意识不强。法律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和证据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但有些民警只求一知半解,程序意识不强,案件定性不准,运用法律不当,导致办理的案件被检察机关纠正违法。(三)制度建设还不健全做好规范执法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保障。当前,县级公安机关在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全过程审核、全覆盖监管、压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还存在制度建设不足问题,能够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还不多,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还有盲点。(四)执法监督流于形式当前,少数单位领导对执法监督管理认识不到位,还存在重绩效轻管理、重破案轻质量现象。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缺少合力,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执法监督格局。部分执法监督部门民警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一些基层所队法制员没有真正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内部执法监督流于形式。(五)执法责任追究还不到位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雷声大、雨点小现象,执法质量考评存在不严考、不真考、打和牌现象,没有真正做到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二、健全培训机制,打造比拼擂台,在能力素质提升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力素质提升是根本,要紧扣省、市公安机关近年来组织参加“提升规范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这一契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打牢能力素质这一根本。(一)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执法培训工作实效要深入开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重点围绕分批轮值轮训、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小教员”上门辅导等四个环节,采取集中培训与深入基层办案单位巡回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单转复”综合练兵、“点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