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资福利管理管理制度制度 1员工工资调整申报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更加准确地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工资调整实施有效管理,重新制订工资调整的申报与审批制度。关于工资等级标准与考核晋升办法的规定另行制订。第二条 适用情况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工资的特别调整、定期调整和转正定级、应聘员工的起薪和转正工资标准按公司的规定执行,计量制员工按计量制管理规定执行。1、转正定级:指试用期满(一般为 3 个月)经考察符合公司用人标准,予以转正或试用期未满但表现特别突出需要提前转为正式员工。2、工资特别调整:指转正后有特别表现或特别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者,对其工资可进行特别调整,不受时间限制。3、工资定期调整:工资调整一般每半年(4、10 月份)进行一次,根据员工的日常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相应的调薪意见。对于工作不到一年的新员工调薪时间,根据个人的实际表现状况,周期可较短,实行“小步快跑”原则。 第三条 等级权限 1、建议权:各部门行征主管根据下属的实际表现向所属的人力资源小组或三级人力资源委员提出调薪建议。2、申报者:对调整对象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填写《员工工资调整(转正定级)申报(审批)表》,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任职资格能力、工作绩效、劳动态度等方面作出评价,并提出调薪建议。3、审核者:对调薪对象的实际工作表现考查,调查其实际担任职务的能力和工作绩效与态度,并对调薪标准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调薪标准的合理性负责。4、审批者:根据公司的工资政策对审核后的调薪建议进行审批。审批者 必须保证调薪结果符合公司规定的工资结构和工资政策。注:当某级委员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把意见分歧点上报给上级委员会。第四条 工作规则1、从申报开始,各级委员会(或小组)必须同时有 3人以上签名,申报和审核者必须了解被调薪者的实际情况。2、对于建议调整对象的工资等级已超出本级申报围者,主管工作部门可以向相应等级委员会提出建议,由该级委员会决定是否提出申报。3、各级委员会(或小组)应充分履行职责,以事实为依据,提出具体、实际的考核与审查意见,使员工得到合理、公正的评价。4、各部门的调薪幅度与人员比例应与期部门总体绩效相一致。总体上要求人均效益是增长的。5、各级委员会应与时完成相应的工作,以保证工资发放工作的正常进行。6、规模大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制订相应的细则和操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