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理解与运作(一)一、公司法总则 1.公司法的宗旨 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 8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法》的出台和实施,是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中国企业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 1 条规定:“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建立公司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规公司企业,以适应现代化企业制度需要。全国现有 100 多万家公司,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不规的,主要表现在产权关系模糊,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组织管理机制混乱,企业部权责不明。甚至根本不具备公司基本特征的企业也改头换面为“公司”,“公司热”已有十多年,但始终未形成适应公正市场经济秩序所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形态。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产权清楚、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概括地讲,其基本特征是企业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组织形式,因为它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产权关系明晰,组织管理体制科学合理,权责分明,风险分散而又有利于筹集资金。 因此,《公司法》的制定和施行,必将推动我国企业制度新一轮的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解放和进展生产力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2.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这一西方社会的产物。起源于古罗马帝国时期。 ①在 14、15 世纪,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类似于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才得以出现。公司在资本主义制度进展到成熟阶段得到了高速、广泛的进展。旧中国,最初出现的公司是鸦片战争时期由英国人在中国办的公司。再以后,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官僚资本也相继创办了公司,在民族资本创办企业时,也采纳了公司的组织形式。社会主义中国的公司最早从全国解放以前的解放区出现,进展到今日,风风雨雨 40 多年,但一直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公司形式,至少不是一个普遍现象,这正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性所在。 coc1①[美]丹尼尔·A·雷恩著:《管理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 1986 年版,第 21 页。coc2 那么,什么是公司呢?中国公司法规的是 XX 公司和股份,没有对公司的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