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名称条款讨论刘黎明 关键词: 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完善公司名称命名机制 内容提要: 名称条款是公司章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名称及其命名规则不仅包含着丰富的符号学意义,而且反映了法律的法律规范意义。法律规范的公司名称有利于交易安全与迅捷,有利于商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的重建。 一、引言 据新华社上海 2024 年 9 月 10 日电,36 岁的讨论生陆煜章来沪创业时突发奇想,意欲将自己的公司以“资本家”冠名,但遭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遂引发了一起有关“资本家”三字可否作为公司名称的“民告官”案(行政诉讼)。审理此案的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陆煜章的诉讼请求,认定“资本家”三字不能用作企业字号。 该报道指出,2024 年 4 月,陆煜章到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己即将成立的公司取名“上海资本家竞争力有限公司”并办理注册登记,但其申请因企业“字号不当”而被拒绝核准。就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资本家”一词有特定含义,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相悖,易造成消极影响,有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并且可能造成公众的误解,因此不能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同年 6 月,陆煜章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他在诉状中提出:对于“资本家”的词义定性不能停留在某一特别历史时期给予它的特别含义,应与时俱进。如今社会上已有“老板俱乐部”、“资本家花苑”等,不应执法标准不一。 [2] 本案涉及公司名称是否适法的问题。命名权是一种表达的自由(权利),但表达的自由也只是在法律限制之下的自由。本文并不是期望围绕该案进行案例分析,以指出该裁判结果是否正当合法,而是根据该案中所涉及的公司名称问题,从公司章程名称条款的角度讨论公司名称登记制度。 又据《光明日报》报道,清华大学全面启动“校企”改制,其中涉及逐步取消所属企业的“清华”冠名。目前,清华大学拥有清华同方、清华紫光、诚志股份等六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和清华阳光、科技园建设、博奥生物、清华创投等 28 家控、参股企业。根据这次“校企”改制的设想,清华大学与这些校企将实现资产分开、账目分开、管理分开、人员分开、地域分开、名称分开(即以后除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外,“清华”冠名将逐步取消)。这些企业将撤出清华园,入驻清华科技园。 [3] 应该说这则消息体现了一个重要的观念,人们逐步认识到商业公司或者企业的名称是不能与高等教育学府的名称相提并论或者叠加在一起的。因为大学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