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买卖合同合集九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 1 本合同当事人: 卖车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
保险单)出售给乙方
出售价格为: 元,人民 币大写 为: 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
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住址 汽车买卖合同 篇 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