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连锁店店长是门店的最高负责人,店长管理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门店的运营效率。因此,店长对连锁管理是依据连锁企业总部制定的《运营守则》《财务守则》《员工手册》和有关通知等来进行的,店长既要服从总部管理并与投资方保持良好的配合,还需协调和激励全体员工,从而不断地提高门店的经营业绩。要让顾客轻轻松松、明明白白消费,要真正领悟服务的崇高使命和价值观念,做到想顾客所想,急顾客所急,从小事做起,为顾客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休闲环境,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牢固树立品牌形象,延伸品牌。严守公司,不得将公司的资料外泄和下传给员工,签定《合同》并承担法律责任。一、店长与投资方协作配合工作要求1、公司对门店管理实行的是委托管理方式。所以,要求各店店长要从公司和投资方双方利益出发。对门店进行经营管理。2、对公司要保证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通知与指示精神,根据公司的规化流程管理模式开展日常工作。3、对投资方要多沟通,多商量。从互惠互利、合作的思想出发,对投资方负责的工作,店长要积极配合支持工作。4、双方必须清楚认识到只有在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协调配合的基础上,才能将门店管理好。二、工作分工1、店长负责门店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投资方和企业管理者负责。2、投资方主要是监督检查和对外协调工作的管理。(具体职责围如监督店长工作、财务现金管理、采购成本控制、食堂管理、布草管理以与外部协调和部人员安全保障等事宜)。三、要求 1、加盟投资方管理围的事情,店长一定要主动找加盟投资方衔接,双方达成一致,共同协商解决。 2、涉与到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店长要首先通知加盟投资方,听取加盟投资方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便于工作顺利开展。(可将加盟投资方好的建议反馈到公司总部) 3、涉与到门店出现的重大事件和预算外支出,店长一定要征得加盟投资方的认可,并上报公司批准,方能实施,切忌擅自做主,独断专行,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造成工作的不和谐性。 4、对加盟投资方不理解公司相关规定或通知精神时,应主动协调并做好解释工作。协调不好,一定要与时上报公司,由公司领导与加盟投资商解决。切忌消极怠工,造成员工不稳定或其他类似事情发生。 5、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套或维修更换,要积极配合协助加盟投资方,尽快解决,保证门店运营正常。总之双方都应以高姿态从公司大局出发,从维护本店和公司利益出发,积极开展工作。四、店长的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