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谢宗孝(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 组 长:何汉林(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周付民(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查国振(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丽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 员:肖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胡 王莹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吕文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刘立龙(区综治办主任)钱 宁(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周军民(团区委副书记)许卫欣(区教育局局长)李作顶(区公安分局政委)许维民(区监察局局长)刘秋云(区民政局局长)周社明(区国土局局长)项庆华(区城乡建设局局长)曹 阳(区城管局党组书记)朱传富(区城管局局长)李绍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朱建村(区文体局局长)吴大顺(区卫生局局长)袁 俊(区规划局局长)张火平(区环保局局长)田金桥(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涂同善(区安监局局长)张新兴(区工商分局局长)李家明(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局长)杨守权(区广播影视局局长)李国民(区商业总公司总经理)李 新(区城投公司董事长)李 川(区供电公司总经理)高 伟(区邮政局局长)孟 强(区国税局局长)彭家旺(区地税局局长)周开明(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家桥(区水务局纪委书记)袁会平(区质监分局副局长)涂人华(人行蔡甸支行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人员由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制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活动责任分解表责任部门项 目 任 务重 点 解 决 的 问 题责任领导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民警大队交通秩序整治1、机动车闯红灯。2、机动车违章停放。3、高峰时段重点路口管理不到位。4、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不高。5、“黑的”、“摩的”、“残麻”非法营运。6、开展党政机关、政法机关、部队车辆违法整治。总责任人:杜峥13907120246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测评内容考 察 的 标 准考 察 的 方 法机动车闯红灯III—50市民交通行为1)车辆各行其道,无闯红灯现象发生。随机抽查主要交通路口 2 处,每处 15 分钟。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机动车违章停放III—50市民交通行为1)机动车遵守交通规章,主干道上每 5 公里违章停车不超过 2 辆。随机抽查主干道 1 条。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汽车站、中百仓储周边环境整治III—72交通秩序与管理1) 无盯人拉客、出租车拒载、宰客现象。2) 无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