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实业()会计管理规(最终版)加藤松本管理咨询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卡拉会计政策与会计估量
3第三章 会计科目设置
4第四章 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
14第五章 会计核算规和纪律
18第六章 会计监督
21第七章 会计报告制度
19第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
23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25第十章 附 则
3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卡拉实业()(以下简称“卡拉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