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属切削机床1 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与稳定性均应符合 GB/T 8196、GB 23821 的相关规定
2 各种防止夹具、卡具和刀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3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附属装置应齐全
4 PE 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与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 4
39 的相关规定
5 局部照明或移动照明必须采纳安全电压,线路无老化,绝缘无破损
6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 GB 5226
1 的相关规定;电器箱、柜与线路应符合本标准 4
4 的规定,周边 0
8m 围无障碍物,柜门开启应灵活
7 设备上未加防护罩的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表面 3mm,且无毛刺或棱角
8 每台设备应配备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9 除符合上述通用规定外,钻床、磨床、车床、插床、电火花加工机床、锯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机床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床:钻头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护罩,周边应设置操作者能触与的急停按钮
2 磨床:砂轮选用、安装、防护、调试等应符合 GB 4674 的相关规定,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3 车床:加工棒料、圆管,且长度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栏),当超过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 300mm 时,应设置有效的支撑架等防弯装置,并应加防护栏或挡板,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 插床:限位开关应确保滑块在上、下极限位置准确停止,配重装置应合理牢固,且防护有效
5 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 70℃以上,且应采纳浸入式加工方法,液位应与工作电流相匹配
6 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或实行安全距离进行隔离
7 铣床:外露的旋转部位与运动滑枕的端部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不准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