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品质教育、培训实施准则电子文件编码GLZD155页码4-1第一条 目的本项标准制定之目的在针对影响品质活动的人员所实施的教育、训练的相关事项明确,借此确立、支援品质保证体制
第二条 适用围本项标准以对从事品质活动之人员所实施的教育、训练的有关业务为适用对象
第三条 定义1
品质教育所谓品质教育是指以所有从事影响品质活动的人员为对象,所实施的与品质有关的教育、训练
另外,品质教育还包括产品、零件与材料的品质、生产工程所使用之机器与此之间的关系,还有与生产工程有关之事项等等
特别制程所谓特别制程,是指其结果无法利用事后的检查与实验充分加以验证的制程
品质保证部门本项标准中所指的品质保证部门是指品质保证部门与检查部门
生产负责部门本项标准中所指的生产负责部门是指设计部门、生产管理部门、资材部门与制造部门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品质教育、培训实施准则电子文件编码GLZD155页码4-2第四条 品质教育之计划与实施(1) 品质教育之计划由品质保证部门依据公司的教育、训练方针负责制定
(2) 品质教育由品质保证部门与生产部门负责进行
(3) 前述第(2)项的教育,由品质保证部门与生产负责部门的管理者依据其容、实施 OFFST 与 OJT,并负责监督指导
(4) 对前述管理者的教育,由品质保证部门负责跟进
第五条 品质教育的实施要领1
以作业者为对象的品质教育(1) 以作业者为对象的品质教育在新进人员的职前教育中,针对品质管理之基本规定进行教育
(2) 对于已接受职前教育、分配到各制程中的作业者,必须利用 OJT 方式在正式或实习工作中施予教育,必要的作业则使用作业程序书
(3) 对于分配到特别制程的作业者,必须施予必要的教育、训练
俟确认已达到“特别制程人员的教育、训练与认定要领”所规定的基准后,再行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