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实验室 一、申报条件 1
本次申报针对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已运行和对外开放 2 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讨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实验室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加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至少依托 1 个二级学科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依托高等院校实验室的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
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
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 2500万元以上,并对外开放使用
有稳定的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2000 万元以上
二、注意事项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讨论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开过于宽泛
申报时可对现有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的讨论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讨论水平的科研基地
原则上不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
申报表内容提纲 一、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二、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进展趋势、应用前景 三、实验室讨论方向、主要讨论内容 四、实验室现有讨论工作的基础、水平(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 5 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动学科进展、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进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 五、科研队伍状况及培育人才的能力(队伍规模和结构的总体情况、现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的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