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关于增值税、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过渡及出口退税相关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部分一、增值税转型的税收优惠政策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游艇、摩托车)允许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但用于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免征、即征即退、部分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四个方面
(1)免征增值税范围:① 再生水
指经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的,并重复利用的水资源
② 以废旧轮胎生产胶粉
③ 翻新轮胎
④ 特定的建材产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 30%)
⑤ 污水处理劳务
指处理污水的业务
上述政策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① 用废气生产二氧化碳产品
② 以垃圾生产电力或热力
④ 再生沥青混凝土
⑤ 以旋窑法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掺兑废渣比例不得低于 30%的水泥
(3)增值税即征即退 50%政策:① 涂料硝化棉粉
② 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 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 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 18%)和硫磺
③ 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 80%
④ 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60%
⑤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⑥ 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包括砖类、砌块类、板材类)
(4)先征后退政策范围: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
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 70%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