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职责范围地测科由矿总工程师分管,在地测防治水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职责:1、地测组每月定期收集汇总探水组的探放水情况、总结报告;收集排水组统计的矿井涌水量及其变化情况、矿井排水情况等
2、技术组每月负责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日常防治水检查工作
3、技术组根据收集的数据、排查、检查、实测情况,每月定期进行水文、地质预报
4、当矿井出现水害隐患,或发生水害事故时,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5、技术组负责采区、回采、掘进面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
6、地测组负责掘进巷道中、腰线的设计、标定工作
7、地测组负责各种基本矿图的测绘工作
8、地测组负责对关闭废弃煤窑的调查、实测工作,负责对井下开采涌水区、地面开采沉陷区的监测工作
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4、常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5、负责组织审批有关防治水设计、方案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综合防治水计划和水害水患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8、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实行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9、组织本单位对重大矿井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
10、主持召开防治水安全例会,讨论解决煤矿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