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1
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果断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其主要目的如下:1
1 实行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1
2 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主席令[2024]第 46 号)(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主席令[2024]第 13 号)(3)《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24]第 69 号) (4)《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主席令[2024]第 6 号)(5)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24]第 4 号)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9)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101 号)(1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 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4]11 号)(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 88 号)(1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应急[2024]73 号)(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T29639—2024)(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24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AQ/T9009-2024)(16)市住建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3 适用围1
1 本预案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