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省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与考核评级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规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促使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产水平,制定本办法
1、工作要求
2、主要任务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尽快把我公司煤矿建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到位,技术装备优良的现代化矿井,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一章掘进部分第 1 条、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或使用通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根据《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规作业》,罚施工单位 100 元,技术科负责人 50 元
第 2 条、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不与时,影响安全建设的,罚相应科室 100 元
第 3 条、无施工通知单,私自开工的,罚施工单位 1000 元
第 4 条、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改变工艺,没有与时补充措施根据《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保障项目》,罚施工单位 300元,技术科 50 元
第 5 条、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湿式钻眼,罚施工单位 300 元
第 6 条、未釆取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罚根据《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综合防尘》施工单位 300 元
第 7 条、作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罚责任人 50 元
第 8 条、掘进工作面巷道出现杂物堆积根据《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七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