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电力市场营销监管思索 电力市场营销是经营管理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
随着电力企业公司制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不断推动和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地方政府,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网配分开、配售分开等改革举措的逐步实施,电力市场化进程日益加快,地方供电企业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进展的企业法人和经济实体
面对日益变化的电力市场,供电企业如何建立和完善新的营销管理机制和市场营销体系、增强企业的应变力和竞争力、赢得市场、提高效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文以云南省西南部的德宏傣族景颇自治州为例(以下简称德宏州),对此作一些思考
一、德宏州电力市场营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电网的“瓶颈效应”尚未解决
到 2024 年,德宏州拥有500 千伏变电站 1 座,主变 2 台,容量 150 万千伏安,500 千伏线路 214
48 千米;220 千伏变电站 4 座,主变 7 台,容量 120 万千伏安,220 千伏线路 609
35 千米;110 千伏变电站 14 座,主变 22 台,容量 78
1 万千伏安,110 千伏线路 982
6 千米;建成水电站装机123
48 万千瓦,年供电量 62
59 亿千瓦时,年销售电量 48
34 亿千瓦时
2024 年德宏州的社会用电量 19
31 亿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从 1977 年的 28
08 千瓦时,增加到 2024 年的 1629
88 千瓦时
全州实现乡镇通电率 100%,村通电率 100%
电力工业的进展,促进了全州国民经济的全面进展进步,并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
与此同时,还应清楚地看到,德宏州部分地区因电网建设资金短缺,电网的配套工程跟不上;有的地段因商业密集,负荷集中,人口稠密,虽有变电站和电源,但早已满负载或超负荷运行,县(市)政部门无法再安排增加变电站用地和线路走廊,同时,由于缺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