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转变讨论 一、监管方式转变的意义 1
可以认为,监管方式转变的最重要意义和作用就在于以最小的管理成本支出和最高的管理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既定的管理目标(也即取得最好的管理效果)
任何监管方式总是为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服务的,这就意味着,确定合理、可行而明确具体的监管目标对于监管方式的改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反过来,采纳科学、先进的监管方式,必将极大地促进监管目标的实现
例如,建立广告发布前置审查制度、商标定点印制许可制度,无疑对抑制虚假广告、假冒商标这样的监管目标,起着相当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现在的实际问题是:尽管在某些具体管理目标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从宏观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宏观目标远远没有实现,企业虚假注册行为大量存在、假冒伪劣泛滥成灾,对商业欺诈束手无策,商业信誉危机越来越重;从中观看,由于没能找到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手段,维护要素市场秩序的目标还是空中楼阁;从微观看,坐等投诉的消极被动监管方式仍然居主导地位,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护
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管理目标、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改革监管方式实际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必定选择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单位都必须讲求经济效益,行政执法部门的经济效益就是而且只能是反映在管理成本上
从理论上分析,管理成本最小而又能产生较好管理效果的监管方式,就是最好的监管方式(这里的管理成本应该包括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时间等各种管理要素的支出)
但在实际上,真正从管理成本的角度讨论监管方式的改革和创新是很少的,特别是系统地考察管理成本与监管方式之间的关系来作最优选择则更少
事实上,集贸市场驻场式的监管模式造成的管理成本是越来越高,长达 4 个月、花费大量人力、手工操作的企业年检方式以及地毯式查处无证经营的监管方式等,其管理成本都是较高的
从更宽的角度分析管理成本,就不能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