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与其裙房:1、 十层与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2、 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公共建筑
二.低层建筑:1、 9 层与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m 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
三 高层建筑分类名称一 类二 类居住建筑十九层与十九层以上的住宅(≥19F) 十层~十八层的住宅 10≤F≤18公共建筑1
建筑高度超过 50m 或 24m 以上部分的任一楼 层的建筑面积超过 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4
建筑高度超过 50m 或 24m 以上部分的任一楼 层的建筑面积超过 1500m2的商住楼5
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6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7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8
藏书超过 1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9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10
建筑高度超过 50m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科研楼、档案楼等
1 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住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 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电力调度楼、广播电视楼12
建筑高度不超过 50m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科研楼、档案楼等
四、防火分区划分4
1 表低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备注一、二级按本规第 1
2 条规定25001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